驻博茨瓦纳大使馆签证办理指南
2023-05-08 20:37

一、申办流程

(一)在线填表。请登录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打印出确认页和签证申请表,并在确认页及申请表第九项签字。本人签字后与其他签证申请材料一起递交。

(二)在线预约。请登录https://avas.mfa.gov.cn预约到馆办理时间。

(三)递交申请。申请人完成在线填表和在线预约后,按预约时间到使馆领事部递交申请并采集十指指纹。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我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使馆郑重提醒,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留取指纹,如发现他人冒充申请人本人留取指纹情况,当事人将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后果。

根据中博互免签证有关协议,博茨瓦纳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持有人员,可免签在中国大陆停留30天以内。如停留30天以上,仍需按本通知要求办理签证。

二、受理时间和费用

每周一、三、五9:00—12:00受理签证申请(节假日除外)。普通件隔一个开放日取证,加急件下一个开放日取证。例如,周一递交申请,普通件周五取,加急件周三取,特急件当日取(特急仅限人道主义需求,申请人需提供医疗报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收费标准:博茨瓦纳籍一次入境 400普拉,二次入境600普拉,多次入境1200普拉。加急费310普拉,特急费460普拉。

非博茨瓦纳籍签证费用请咨询使馆工作人员。

三、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原件,有效期需在6个月以上且有2页以上空白页。如申请人持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供。

(二)经博茨瓦纳移民局盖章的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

(三)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

(四)照片1张:小2寸(48mm×33mm)6个月内近照、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五)机票订单。

(六)首次申请赴华签证人员,还需提供最近6个月银行存款证明,或写明收入和工作年限的在职证明,或商业登记证明(如申请人为个体经营者)任一,以证明申请人有担负赴华往返费用的能力。

(七)非首次申请赴华签证人员,需提供以往取得的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复印件。

(八)非博茨瓦纳籍人员需提供经移民局盖章的长期居留或工作许可证复印件,临时来博人员应在本国办理赴华签证。

(九)按签证类型提供补充材料,详见下表

签证类型

适用人员

需补充提交的材料

C

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件或者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

D

发给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F

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提交中国境内的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件。

G

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提交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J1

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J2

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L

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申请团体L字签证。

旅行计划行程安排、往返机票以及酒店订单等,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M

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中国境内商业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Q1

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赴华居留(超过180日)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的家庭成员。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邀请人中国身份证件复印件,亲属关系原件和复印件。

Q2

发给赴华短期(不超过180日,含180日)探亲人员,申请人系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的亲属。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邀请人中国身份证件复印件。

R

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申请人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S1

发给申请赴华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提交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邀请人身份证件(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或入境处理私人事务所需的证明材料。

S2

发给赴华短期(不超过180日,含180日)探亲人员,申请人系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探亲人员需提交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邀请人身份证件(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或赴华处理私人事务的证明材料。

X1

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DQ表)原件及复印件。

X2

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留(不超过180日,含180日)学习的人员。

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Z

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所需材料: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扫描打印件、传真件均可);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或商务部门签发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复印件;  

3.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扫描打印件、传真件均可)。 

备注:上述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四、特别提醒

(一)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二)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可能与申请人提交的签证申请不同。

(三)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和国际惯例,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并有权拒发签证且无需说明理由。

(四)签证办妥后,应及时领取。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来取证,导致签证过期失效,申请人应负全责。

(五)领取签证时,申请人有责任核对签证内容,并按照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限妥善安排赴华行程。发现疑问应当即提出。

(六)“J1”、“S1”、“X1”、“Z”签证均为3个月、1次有效,申请人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

驻博茨瓦纳大使馆领事部电话:+267-393868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邮箱:gaborone@csm.mfa.gov.cn


中国驻博茨瓦纳大使馆

2023年5月8日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